表见代理怎么维权(表见代理是有权代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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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与侵权案例分析!急急急!!高分。。

1 李某的代理行为虽然超出了代理权限,但是属于表见代理 ,该销售合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九条【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O09年4月24日 法释〔2009〕5号)

第十三条 被代理人依照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承担有效代理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后,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因代理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2 该批水果的损失应当由批发公司承担!

因为苹果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是以交付为转移要件的,本案中双方合同约定B公园将苹果交付承运人后即为交付,即交付后的风险应当由买受人承担。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四条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3 水果批发公司应当向果园支付货款,因为合同已经成立,且苹果已经交付!

4 A公司不应向C公司支付运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昌冲法人签字授权他人合法吗法人怎么维权

冒充法定代表人签字当然不合法。但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才是问题的关键。

这里实际上有三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冒充者,和相对人。只有冒充者是肯定违法的,法定代表人和相对人有可能都是受害方。但是损失是必须要有人来预先承担的。

冒充者如果能承担的起当然没问题。但如果承担不起,则相对人和法定代表人就必须有人实际遭受损失。法律规定就在于这两方的损失如何分配。

这里就涉及表见代理,恶意串通,善意第三人,职务行为等法律规定了。

法定代表人及公司是否要对外承担责任,然后再向冒充者追偿以维护自己权利,就要看具体案情和证据了。

签合同对方没有公司授权的怎么维权

签约后发现对方签约人没有公司授权的,应先联系对方公司,看对方公司是否认可或者直接催告对方公司追认,如果对方公司认可或者追认的,按约定履行。

对方公司不认可或不予追认的,首先要看是否构成表见代理,构成表见代理的,可以要求对方公司按约定履行。不构成表见代理的,要求签约人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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