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托管收租金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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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把房子交给了托管公司而托管拖欠房租金怎么办?

这种你应该去投诉那个托管公司。既然房屋房子都交给托管公司,那么在费用上面就应该一清二楚的。 这样子应该是违规的操作。交给托管公司应该都是有合同的,这种可以凭合同,然后去投诉他上诉他。这样对他公司也是有影响的。

房屋托管公司跑了,房东要收回房子,租客怎么办

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扩展资料:

合同的相关要求规定:

1、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2、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3、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怎么投诉托管最有效

对于很多企业会比较疑问,如果进行相关的托管活动时,公司并不按照相关合同进行相关的托管流程,在这样的情况下面肯定违法了相关合同内容,我们该如何进行投诉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托管公司违约向谁投诉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托管公司违约向谁投诉

托管合同纠纷一般都是到法院投诉,不同类型的合同,向不同的部门投诉。例如:生活消费类商品买卖合同纠纷,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劳动合同纠纷,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律师聘用合同纠纷,可向司法局或律师协会投诉。对于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还有向法院诉讼的权利。

法律依据:《仲裁法》第八条

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二、房屋托管后违约责任标准

可将违约行为做以下分类:(1)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双方违约,是指双方当事人分别违反了自己的合同义务。合同法第120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在双方违约情况下,双方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抵销。(2)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以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为标准,违约行为可作此分类。其主要区别在于,根本违约可构成合同法定解除的理由。(3)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4)实际违约与预期违约。违约责任的形式,即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对此,民法通则第111条和合同法第107条做了明文规定。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据此,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金和定金责任。

三、房屋托管应注意哪些事项

房屋托管业务主要注意以下五个要点:

第一,经纪公司与业主和承租人是分别签订租赁合同,也就是说,这种租赁关系的建立是两份合同组成的,一份是经纪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包租合同(俗称:收房合同),另一份是经纪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的出租合同,这与所谓的“居间租赁”通过一份“三方合同”完成租赁业务的业务模式截然不同。

第二,因为房屋托管不是采用“三方约”,经纪公司与业主约定的租金和经纪公司与客户约定的租金没有必然相等的数学关系。在实际操作中,业主并不干预经纪公司的出租价格,也就是说,业主在合同中已经对可能出现的“差价”表示认同,当然,由于经纪公司的原因导致的空租损失也由经纪公司承担。

第三,经纪公司向客户收取租金的方式和期限与经纪公司向业主支付租金的方式也不一定相同,经纪公司向客户收取租金的方式一般是押1付3或押1付6,但经纪公司向业主支付租金的方式一般是每月或每季(3个月)支付。

第四,经纪公司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自身的空租风险,会向业主要求一段时间的所谓“控制期”(免租期),一般是30-45天不等。这段控制期在经纪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但没有约定经纪公司在控制期内将房子出租的所得归业主所有。这就意味着经纪公司已经通过合同的规定将控制内可能产生的收益划入经纪公司的名下,不存在欺瞒和侵害的嫌疑。

托管公司不退押金怎么办

生活中租房是很常见的,一般租房的时候都需要交付押金,所谓押金,一般指押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的保证金。是对出租人的一种保障,但是在退房的时候是需要退还给承租人的,那么,如果出租人不退押金,承租人该如何处理呢?首先,承租人可以和出租人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可以选择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依法判决。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出租人应于租赁合同到期且承租人搬离且付清所有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退还给承租人。如果租赁合同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承租人如果对房屋使用不当,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的,出租人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长租公寓高收低租卷款跑路,受害者如何维权?

长租公寓高收低租卷款跑路,受害者应及时向警方报案,维护合法权益。维权律师称这种情况下房东无权强行驱赶租客,双方都是受害人,可协商处理。

在上海浦东一家电商企业工作的谭先生,今年6月份通过房屋中介找到了一套房子,中介称:出租房屋的是一家名为岚越的房屋托管公司。

租客谭先生表示,岚越公司能够拿出房东的委托协议,包括房屋的动迁协议等,所以看着像是正规的公司,考虑到一次性付清,会有一定的优惠。于是,谭先生按每月4100元的年付价格,租下了这套房,共支付了5万多元。不过这套房的房东叶先生,获得的信息却完全不同。

房东叶先生:当时他们讲我这个房子租给人家是每月5000元,12个月。租给岚越公司,每月是5500元,11个月。在收到了两个月的租金之后,房东叶先生突然收到岚越公司的业务员发的信息,表示公司倒闭,无法支付剩余租金。

叶先生联系对方时,已经联系不上。而租客谭先生的剩余租金,更是讨要无门。

扩展资料

涉事公司资质欠缺变更频繁涉嫌犯罪

岚越公司的注册登记信息显示,实际上其经营范围只有房地产咨询和房地产营销策划,并不具备从事房地产经纪的资质,也没有任何从事金融业务的资质。

涉事的岚越公司从去年12月成立以来,短短半年时间,已经5次变更法人代表、公司监事和投资人等重要人事岗位。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毛玲玲:如果是单个的合同关系,有可能是合同诈骗罪或者是普通的诈骗罪。

假如他对资金的使用严重不负责任,可以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是集资诈骗罪。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网-央视曝光长租公寓高收低租卷款跑路 警方正在调查

一房屋托管公司高收低租,资金链断裂殃及4百多人,租客们的损失谁来赔偿?

2021年1月7日,有很多明租客向记者反映,他们通过广西迈左林房屋租赁有限公司租房,由于对方没有按时支付房租给房东,因此房东要求租客们尽快搬离。根据统计,因为租金延期支付给房东,而造成利益受损的租客和房东有400人左右,而涉及的金额达到了300多万元。

2021年1月6日,迈左林公司官方回应:公司由于近期空房率较高,公司资金的运转受到了阻碍,但是他们会设法每月向租客返还押金,以及房租,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2021年1月6日的上午,有很多租客和房东来到迈左林公司的办公地点,希望该公司能够尽快解决房屋租赁的问题。租客曹先生告诉记者,2020年9月,他通过迈左林公司租下了一套3室2厅的房子 ,曹先生说他们签约一年,每个月的房租是2750元,押1付6,他一共交给中介公司1万多元,仅仅住了三个月,房东就通知他们搬走。房东告诉他,因为迈左林公司延期支付将近两个月的房租,而业务员离职了,他们联系不上该公司的业务员,只能向租客收回房子。

根据了解还有很多类似于曹先生的这种情况,因此一些租客进行联合反映,而有关部门也表示他们将请公安部门介入调查。与此同时,也希望租客们能够一起收集证据进行报案。广西科豪律师事务所的谢青松律师说,根据《民法典》,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业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由于租客、房东反映的房屋交由公司托管租赁未收到后续房租,未能继续租住的问题属于民事合同纠纷,租客、房东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问题,同时也建议租客及房东向公安部门报案,以便能够更全面地掌握该公司的相关证据,并查明公司是否涉嫌合同诈骗犯罪。

对于租房问题一定需要谨慎对待,在租房子的时候一定要与房东签好租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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